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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预防指南之十一(孕产妇篇)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预防指南之十一
2020-02-10 09:33来源:石家庄新闻网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09:33 来源:石家庄新闻网 【字体: 打印
新冠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, 妊娠中晚期的孕妇一旦感染,易发展为重症,不仅影响自身健康,还会危及胎儿。为了保障母婴健康,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,适用于疾病流行期间孕产妇及家人的预防指导。
居家预防要点:
1.保持居室内空气清新,温度适宜,适时开窗,避免过冷或过热,以免感冒。
2.孕产妇的毛巾、浴巾、餐具、寝具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,避免交叉感染。
3.随时保持手卫生。饭前便后,用洗手液或者香皂流水洗手,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;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,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;打喷嚏或咳嗽时,用纸巾遮住口鼻。
4.保持营养均衡,清淡饮食,避免过度进食,做好体重控制。
5.避免亲朋好友的探视,避免与呼吸道感染者以及两周内去过疫情高发地区的人群接触。
6.产妇坚持做好母乳喂养,喂奶前要正确洗手。
7.生活规律,睡眠充足,多饮水,适当运动,保持良好心态,增强自身抵抗力。
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:
1.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注意每日测量体温、体重变化,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,定期监测胎动。
2.孕早期孕妇,如果B超已确认过宫内孕,出现轻微腹疼或少量流血,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;如果反复不规律少量流血,应及时咨询预约妇产医生后进行B超检查,排除胎停育;如果腹疼加重或流血量加大,或未经B超确认宫内孕,应及时电话咨询妇产医生后,遵医嘱就医。
3.在疫情高发期间,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,自行居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(胎动)。必须产检时,应提前预约,做好防护,并尽量缩短就医时间。存在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孕产妇,要严格遵医嘱治疗。孕期出现异常情况(头痛、视物不清、心慌气短、血压升高、阴道出血或流液、异常腹疼、胎动异常等)或有分娩征兆时,应及时就医。不要恐惧、担忧。
4.孕妇出现鼻塞、咽部不适等轻症时,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、居住史或与确诊新冠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,无发热,可居家观察,充分休息,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。
5.如果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旅行史、居住史,或与确诊新冠肺炎病人密切接触史,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,孕妇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。如出现可疑症状(包括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乏力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结膜炎、肌肉酸痛等)不要惊慌,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人员联系,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,及时就医。
6.产妇隔离解除前,不建议母乳喂养。新生儿建议隔离10-14天,并密切观察新生儿状况。此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及时就医。
外出就医注意事项:
1.如非产检就医,应就近能满足需求的、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;优先做必须的、急需的医疗检查和医疗操作;就诊前做好预约和准备,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,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。产检则选择建档医院,注意做好防护。
2.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,要注意防寒保暖,避免感冒;孕产妇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;可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,保持手卫生;在路上和医院时,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(至少1米)。
3.外出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可选择乘坐出租车或自驾车,必要时打开车窗,便于车内空气流通。
4.接触医院门把手、门帘、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,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,如果不能及时手部消毒,不要接触口、鼻、眼。
5.外出回家后应妥善处理口罩,更换衣物,洗手,清洗面部、五官等暴露部位。外出衣物应尽快清洗消毒,外套置于空气流通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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